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
文件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人社发〔2011〕146号
关于开展首批大连市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在国内乃至国际上具有领先水平的创新型领军人才,根据《大连市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大政办发〔2011〕39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实施首批大连市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名额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大连市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均可参加选拔。
(二)领军人才与领军后备人才的选拔工作同步进行。领军后备人才应具有较大的培养潜力,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学术水平和专业成就处于我市某行业或地区的领先水平,或是领军团队的重要技术业务骨干。
(三)首批领军人才的选拔名额为100名左右,领军后备人才的选拔名额为200名左右。
二、选拔原则
(一)突出重点,面向基层。重点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优势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中选拔。特别要面向科研、教学、生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选拔。
(二)坚持标准,团队优先。严格按照《大连市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规定的选拔条件进行遴选。其中,道德素质过硬、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的人才,优先列入选拔培养计划。
(三)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在选拔过程中,要及时公开选拔工作信息,严格规范选拔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同行专家在选拔工作中的作用,确保选拔结果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
三、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参加领军人才和领军后备人才选拔的人员,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统一推荐申报。无工作单位的个人或自由职业者,须向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推荐申报。
(二)单位推荐。推荐单位须根据规定的选拔条件和本单位的人才培养计划,确定推荐人选。按照《大连市领军人才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组织填写《大连市领军人才申报表》和《大连市领军人才推荐人选一览表》(详见附件2和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之后,按照单位隶属关系向其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其中,区市县属企事业单位和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应向所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市属企事业单位应向其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市直事业单位和驻连中省属单位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三)主管部门或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采取专家评审、公开竞争、组织考核等多种形式,对申报人选进行评估审核,经领导班子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议后,确定本地区、本部门的领军人才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汇总推荐人选的《大连市领军人才推荐人选一览表》,与其它材料一同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四)资格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规定的选拔条件,对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选再提交评委会评审。
(五)评委会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推荐人选的不同专业,组建相应的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评审规则,遴选出领军人才候选人。
(六)市政府审定。领军人才候选人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通过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领军人才候选人报市政府审定后,颁发证书。
领军后备人才的选拔工作,应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或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程序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区、各部门要把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选拔的原则、条件和程序,积极组织和发动所属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真正把我市重点领域中具有领先水平且有较大培养潜力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同时,要注意把推荐领军人才与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挥人才培养的主体作用,不断推动本地区、本单位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健康发展。
(二)严格审核,保证质量。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积极采取专家评审等方式开展审核工作,严格按照领导班子或领导小组集体审定的程序确定推荐人选。要认真做好推荐人选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同时,将推荐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统筹兼顾,注重长远。各地区、各部门要注重领军人才队伍的梯队建设,在做好领军人才推荐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领军后备人才的选拔工作。要严格条件,精心筛选,公平公正地确定领军后备人才人选。经各地区和各部门确定的领军后备人才人选,须填写《大连市领军后备人才登记表》和《大连市领军后备人才一览表》(详见附件4和附件5),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各地区、各部门推荐的青年领军人才人选,如未入选可直接确定为领军后备人才人选。
(四)各地区、各部门推荐上报的时间截止2011年9月20日。
联系人:王中民、肖向晖;联系电话(传真):88139039;
电子邮箱:E-mail:83600751@163.com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513室
附件:1. 大连市领军人才申报材料要求
2. 大连市领军人才申报表
3. 大连市领军人才推荐人选一览表
4. 大连市领军后备人才登记表
5. 大连市领军后备人才一览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领军人才 选拔 通知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1年8月17日印发